轉知「臺教技(一)字第1030158493號」 函文
來(發)文機關:
教育部
主旨:
函轉文化部提供「工藝產業職能基準建置計畫」成果參考資料函文影本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3年10月24日文創字第1033028587號函辦理。 二、設有工藝產業陶瓷、首飾金工、竹工藝、產品經理、生產管理及行銷經紀等科系所學校需參考本案資料者,請依該部公文說明二逕行上網查閱。
辦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附件下載:
文化部公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