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明倫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明倫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審核成績:103學年度第二學期
本群名額:2名
核定金額:
每名30,000

申請條件:
1.家境清寒者(須檢附證明)
2.前一學期大學學業成績總平均75()以上者,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80()以上者。且皆無不及格之科目。
3.操行成績總平均80()以上者,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備註:申請明倫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者不得重覆請領校內其他獎學金


相關表件已提供各系,請欲申請之同學洽各系系辦詢問各系收件日期,本學群統一於9/25彙整各系初推薦名單後將召開會議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