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核定本學群各類獎助學金名額及申請資格如下
審核成績:101學年度上學期
勤勞社會福利清寒獎學金一名(每名獎金20,000)
申請對象:四年制技術學院一、二年級日間部學生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
1.101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101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3.101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辦法及相關表件已送至各系辦,請申請「勤勞社會福利清寒獎學金」者於3/13前交至本學群(誠勤602)
明倫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一名(每名獎金15,000)
申請條件:
1.家境清寒者(須檢附證明)。
2.前一學期大學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含)以上者,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者。且皆無不及格之科目。
3.操行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者,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辦法及相關表件已送至各系辦,請「明倫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者於3/7前交至本學群(誠勤602)
申請明倫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者不得重覆請領校內其他獎學金
戰國策清寒獎學金二名(每名獎金3,000)
申請條件:
1. 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成績者。
2. 前學期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無處分記錄者。
3. 本校在學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4. 以上條件需全部符合始得請領獎學金。
辦法及相關表件已送至各系辦,請「戰國策清寒獎學金」申請者於3/5前交至本學群(誠勤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