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推薦本校護理系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本校公開徵求新任護理系系主任,預訂自104年08月01日起聘,任期三年。
二、依本校「學術主管遴選及卸職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校學術主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副教授以上資格。
(二)在學術研究上著有成就與聲望,能推動學術研究及具有領導能力。
(三)有高尚品德,並認同本校教育宗旨與理念。
三、依本校「學術主管遴選及卸職辦法」第四條規定,學術主管候選人可依下列方式產生之:
(一)由遴選委員會委員二人以上連署推薦之。
(二)由校長自校內、外物色教授或副教授推薦之。
四、凡具候選資格者,請由護理系專任教師二人以上推薦登記成為候選人,並於104年7月2日(四)前將推薦表擲交管理暨健康學群辦公室李彩鳳小姐(誠勤大樓六樓20602室)。
附件下載:學術主管遴選及卸職辦法、系主任推薦表
瀏覽數: